南國燈城的主要內蘊內核,是名聞遐邇、蜚聲中外的自貢燈會。南國燈城的形成,是以自貢燈會的興盛發展為其主線,并在城市建設、街景民居、會節慶典、社會生活、文化藝術等諸多方面被注入了燈文化內涵而逐步成型在。自貢燈會的歷史沿革與演進發展構成了南國燈城的歷史文脈。
據史籍記載,唐宋時自貢地區已逐步形成新年燃燈、元宵節前后張燈節彩的習俗。唐宋時期的自貢地區,新年和元宵放燈、燃燈之時,民間雜技、雜耍等表演活動亦盡現其間,深得觀燈民眾的喜愛。南宋淳熙二年(1175年),著名愛國詩人陸游曾在其寫下的《沁園春》一詞中寫到:“一別秦樓,轉眼新春,又近放燈”,可見當時自貢地區新春張燈、放燈已為約定俗成的民俗活動。當然,這與生來形成的燈會尚有差異。所以,唐宋時期應為自貢燈會的萌芽時期或初始階段。
自貢地區燈會的成型是在清明時期,逐漸衍展為具有相對固定內涵、并在特[定時段進行的并有一定傳承線路的大型民俗文化活動。《榮縣志》記載:“正月人日后,各祠皆燃火樹,各門首皆點紅燈,謂之天燈,富人壽年豐之意。兼仿古人禮鳴金執鋌,以驅瘟疫,謂之獅燈場市。”“新年火甚盛……而樓臺為甲觀,鄉人通命曰亭。一城數亭、一亭各式、其高數重,構棟雕樓,臨春組合,彩箋書畫,嵌燈如星,一亭燃四五百燈,輝麗萬有。西人來觀,亦欣然京滬所不見也。”以上證明清道光以后的燈會已嶄露頭角,其場景已甚為壯見,燈彩已甚為絢麗,較之京城大邑亦毫不遜色。
在明清時期自貢地區燈會的衍展和傳線線路上,尚有幾個節點,成為了自貢燈會地方特色和亮點。
其一是天燈會。每年正月初七開始,各祠廟均要立燈竿,懸紅燈,舉行祭祀活動,時稱天會,亦稱天燈節。廟內均張燈結彩,廟前均豎立燈竿,燃燈33~36盞。其余的小廟宇則點“九皇燈,即燈竿兩邊各持燈九盞。燃燈時間,少則三天,多則一月以上,視善男信女們所捐燈油之多寡而定。
天燈會的高潮是在元月十五日元宵之夜。入夜除燃燈于高矗的燈竿,廟前廟內燈籠高持外,還要燃放鞭炮、焰火,耍龍燈、獅燈,各種雜耍。牛兒燈、車車燈的表演常常通宵達旦。自貢天燈會的遺址甚多,至今在城鄉保留著眾多以燈竿為命名的地名。在自貢地區中,燈竿壩即近十處,此外尚有燈竿沖、點燈山、燈會山、燈夾林、點燈坡、五里燈、萬年燈、紅燈山等等,由此可見清代自貢地區燈會之盛。
其二是五皇燈會,系天燈會的延續。貢井地區有廟名“五皇洞”,傳此處原為一山洞。五皇洞建立后,香火甚旺。每年冬至至春至春節,廟內張燈結彩,前來祭祀五皇,許愿還愿者抬著供品,絡繹不絕。正月初八起豎燈竿,點紅燈,至正月十五元宵節祭祀活動達到高潮。入夜施放煙火,鳴放鞭炮,通宵達旦,熱鬧非凡。
其三是漂河燈,又名放河燈。據史籍記載清乾隆年間,貢井貴州廟即有辦盂蘭會之舉。辦會5至7天,有放河燈、放焰口等活動。自貢地區舉辦盂蘭會、漂河燈一般是從中元節即農歷七月十五日前兩天開始。設齋供佛、祈禱叩拜,以求大慈大悲菩薩救渡祖先、超度亡靈。誦經施法,做水陸道場,以求野鬼孤魂不要擾攪凡間。僧眾人等,聚集在河邊塘口,在一片誦經祈禱聲中,將眾河燈放置水面,任其漂流,統稱“蓮子燈”、“鯉魚燈”等漂在最前面,稱為“頭燈”。其余則多用紅色在厚紙做成斗型的燈,尾隨其后,一任漂放。放河燈有時亦在晚間進行,河燈盞盞,燦若星河,緩緩流動,發人遐想,甚為壯見。
孟蘭會期間,還有一種名為“放焰口”的習俗,老百姓直呼為“放煙火架”。焰口的形狀一般為各式各樣的“傘”,“傘”中結彩燈、盤煙花,晚間張放,焰光四射,響聲震耳,令人眼花繚亂!端慰h志》中對此有精妙的記述:“七月十五,各鄉館舉行盂蘭佛事,夜張花散,其制不一。火之發也,瑰怪溢目!
其四為“瞞天過海”,其規模最為宏大的是清末宣統元年(1909)的“皇會”。是年光緒帝駕崩,宣統即位,醇親王攝政。自貢辦了一次盛大的燈會,稱為“皇會”。祀光緒皇帝的靈堂設在西秦會館,遍館皆掛彩燈,并以此為中心,分成三條線布置“瞞天過!。幾乎囊括了自流進地區的所有街道,可謂規模空前。入夜張燈時,徜徉穿行于街道令人流連于十里燈河之中。此次“瞞天過!被顒,白天五彩繽紛,夜里燈光耀眼,游人如織,歡樂嬉笑,熱鬧異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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